何謂資源回收四合一?
環保部自民國86年1月起推動「全民參與回饋式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」
主要是由「社區民眾」透過家戶垃圾分類,將各類自家戶產出之小型資源物品,結合「地方政府清潔隊」、「回收商」及「回收基金」之力量予以回收再利用。透過此四者合一,建立完整回收網路,確保資源物品確實回收再利用或妥善處理,並使參與民眾、清潔隊及回收商獲得合理利潤或獎勵,以確保回收體系之完整循環。
社區民眾方面
- 1.透過社區民眾自發成立回收組織
- 2.推廣家戶垃圾分類資源回收
地方政府方面
- 1.將資源物品與一般垃圾分開收集清運
- 2.變賣所得一定比例回饋參與之民眾及工作人員
- 3.回饋獎勵制度鼓勵民眾社區參與回收
- 4.變賣所得至少30%回饋參與回收社區團體
回收商方面
- 1.鼓勵民間企業發展
- 2.向民眾、社區及清潔隊收購資源物質
回收基金方面
- 1.建立有效回收制度
- 2.規範回收為製造、輸入、販賣業者之責
挹注經費推動前三者執行
「6R」代表意義 6R為垃圾減量之六項原則,分別為:
- Reduce:減少丟棄之垃圾量
- Reuse:重複使用容器或產品
- Repair:重視維修保養,延長物品使用壽命
- Refuse:拒用無環保觀念產品
- Recycle:回收使用再生產品
- Recovery:(再生)指改變原料形態或其他物質結合,供作為材料、燃料、肥料、飼料、填料、土壤改良等用途,使再生資源產生功用之行為。例如沼氣發電、輪胎磨粉作為燃料,廢油回收製做生質能源、廚餘回收做堆肥等。
資源物品之回收管道有哪些?
清潔隊
民眾可將家中資源物品於「資源回收日」交給清潔隊帶走。
販賣場所回收點
包括「批發或零售式量販業」、「連鎖式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」、「超級市場業」及「便利商店業」皆設置有資源回收筒可供民眾使用。
社區、學校、機關、團體回收點
民眾也可結合社區或學校力量,共同參與資源回收,只要擬妥計畫書送環保部審查通過即可獲得補助款,從事資源回收工作。
環保部並積極規劃於公共場所設置回收點
包括加油站、車站、機場、高速公路休息站、大型風景區…等場所,以提供民眾更便利的的回收管道。各資源物品之回收點及回收商之資訊可至據點查詢,若遇回收點或回收商拒收情形,可利用1999檢舉。